监察举报及反贪腐政策

CIFI ES-SERVICE

监察举报及反贪腐政策

  公司廉政准则


永升服务秉承诚信、守法、合规、阳光透明的商业道德和企业治理标准,为市场不断贡献更多、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们时刻不忘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以身作则,依法管理,坚决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永升服务纪律严明,“八大军规”严禁员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关联交易、泄露机密、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我们欢迎公司员工和外部人士举报我集团及附属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的舞弊和其他违规行为。发现舞弊线索的,一律调查核实;查证属实的,涉事人员做相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政策

1.      目的

1.1本政策旨在阐明永升服务对于举报及保护举报人的政策及承诺,并详细说明如何举报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

1.2本政策适用于永升服务及其附属公司的员工(包括普通员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适用于与旭辉永升服务有往来的第三方(例如客户、供应商)。就合资公司而言,旭辉永升服务将会鼓励合资公司的董事会也采纳及遵守同类的政策。

2.      举报事项

举报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或第三方)可以就任何与永升服务有关的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违反永升服务的商业行为守则,当中列明旭辉永升服务对于商业道德、利益冲突、反不正当竞争、反贿赂、政治捐献、员工平等机会、商业秘密和隐私保护等原则;

2.2财务报告或内部监控方面的违规行为;

2.3刑事犯罪、违反其他法律或监管规定的行为;

2.4向客户、合作单位吃、拿、卡、要,进行索贿、受贿的;

2.5侵占公司资金的、挪用公司资金的;

2.6欺诈客户谋取私利的行为;

2.7泄露、出售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2.8其他舞弊、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3.      保护举报人的政策

3.1举报保密:除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披露,或将舞弊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情况外,旭辉永升服务对接受的举报材料均会保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邮箱等举报件收取载体只有举报件管理员有权限查阅。

3.2防止报复:永升服务确保在本政策下如实举报的举报人获公平对待,包括保护举报人免于遭受不公平解雇、迫害或不当的处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行为严肃处理。

3.3实名优先:鼓励实名举报,方便联系举报人了解举报事项,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

3.4匿名举报:举报人不愿意表明身份的,可以匿名举报。

4.      举报方式

4.1信件举报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088弄恒基旭辉中心(南区)5号楼8层

邮编:201107

收件人:永升服务审计监察中心收

4.2电话举报:4000807878转2号按键

4.3邮箱举报

E mail :jubao@ysservice.com.cn 或 jubao@cifi.com.cn

4.4如有关人士向员工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举报舞弊问题,其上级或部门主管必须向审计监察监察中心移送举报的问题。

(提示:举报事项以外的问题需要联系旭辉永升服务的,欢迎垂询旭辉永升服务全国服务及监督热线:4000807878转1号按键)

5.      调查处理

5.1举报信息将被认真处理和记录,包括举报来源、举报时间、举报内容、举报调查和追责处理。

5.2审计监察中心收到违规舞弊举报件后,根据举报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5.3经初步审查确认属实的举报,审计监察中心将开展系统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有关文件及约谈有关员工和供应商等,调查完毕后出具调查报告经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审核。

5.4经调查涉嫌违规舞弊的,对于违反公司的商业行为守则和其他规定的,报集团总裁审批,根据公司制度追究责任,包括辞退、降职降薪、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5.5经调查违反国家法律的,涉嫌贪污受贿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公司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6.      虚假举报:

6.1举报人必须如实举报。如果举报人作出虚假举报,永升服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员工虚假举报的,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6.2举报资料建议提供:所举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违规舞弊行为主要经过以及合法的举报事项依据等内容。





  反贪腐政策


1、宗旨

永升服务秉承诚信、守法、合规、阳光透明的商业道德和企业治理标准,我们对于贿赂和腐败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我们在何处开展经营活动,我们都致力在所有商业活动中践行专业匠心服务、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的行事方式,不断倡导和营造廉洁自律的文化环境,并建立有效可执行的反贪腐政策。

我们希望,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所有合作伙伴遵守同样的政策。

2、范围

2.1 永升服务总部、各区域和所属公司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2.2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各方,及以代理或受托人身份代表发行人行事的人员(如代理人、顾问和承包商)。

3、内容

3.1 反贿赂

3.1.1 与政府及监管机构沟通

与政府及监管机构沟通时,不仅要遵循法律法规,还需遵守政府及监管机构的职业操守标准和要求。不允许贿赂政府及监管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物及其他不当利益。

3.1.2 慈善捐款及赞助

运用永升服务的资源捐款或募捐善款给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不会产生违法利益。

3.1.3 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要求

(1)与商业合作伙伴建立业务关系时,向合作伙伴通报旭辉永升服务合规理念和反贿赂原则,鼓励合作伙伴将这些原则应用在他们的商业行为上。

(2)与合作伙伴签署合作协议的同时,要求合作伙伴签署廉正承诺,承诺不贿赂旭辉永升服务员工,否则合作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全体员工禁止串通、勾结商业合作伙伴,开展永升服务商业行为准则中禁止的活动,禁止诱导、唆使商业合作伙伴开展永升服务商业行为准则中禁止的活动。

(4)发现商业合作伙伴有贿赂公司员工行为时,及时与商业合作伙伴交涉,并按照永升服务《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八项军规管理规范》等制度处置。

3.2 利益冲突管理

当员工履行公司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即利益冲突。永升服务员工不得从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应在履职过程中,主动识别并解决潜在利益冲突。员工在入职时以及入职后发生利益冲突事项时,按照《员工利益冲突申报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并按审批结果处置。

4、反贪腐系统

4.1 构建“343廉正生态立体治理体系”

公司构建“343廉正生态立体治理体系”,通过舞弊防控制度建设、廉洁文化宣导、违规舞弊查处的一体化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开展“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一体化反腐廉正治理。同时,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识别和监控贪腐风险,标本兼治,提升企业软实力的治理目标。

4.2 建立业务往来中礼品礼金管理制度

明确规范业务往来中发生的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预防违规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员工廉洁从业。全体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准擅自收受礼品礼金。

4.3 每年多次全体员工的廉洁宣贯、反贪腐政策培训。

5、监督

永升服务会定期检视和审查本政策的合规情况,确保本政策在我司商业经营以及我司经营活动所属司法管辖区内均合适、有效且恰当。

如有任何人员对涉嫌违反本政策条款的行为提出疑虑,或至公司举报渠道进行举报,我们将开展有效的调查,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行动,对于违规行为和员工根据公司制度给予处罚。员工如不遵守本政策条款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亦可能因此面临民事或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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